???????????? 桂東縣星火集團工作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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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嚴肅工作紀律,增強工作人員組織紀律觀念,營造政令通暢、執行高效的環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工作紀律。
一、嚴格遵守會議和活動紀律
(一)凡是縣委、縣政府召開的會議和舉辦的活動,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執行,確保通知及時送達到位,及時向組織單位報送參加人員名單,并組織有關人員準時參加。會議或活動中需提交的有關材料,一般應在會議或活動前3天送交縣委辦公室和縣政府辦公室,特殊情況最遲在會議或活動前1天送交。
(二)因故不能參加會議和活動的人員,必須事前向主持會議領導請假,并將請假情況報告參加會議主要領導。未經批準不得缺席或安排他人代替參加。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缺席的,一律按無故缺席處理。凡無故遲到、早退、缺席的,會后要向領導說明原因。
(三)參加人員在會議和活動期間,必須將通訊工具關閉或置于靜音狀態,不得隨意接聽或撥打電話,不得長時間玩手機,不得交頭接耳、打瞌睡,不得做與會議或活動無關的事,不得隨意進出和擅自離開會場或活動場所。
(四)大力提倡開短會、講短話,簡化會議程序,改進會議形式,提高會議效率,注重會議實際效果,注重解決實際問題。
(五)會議結束后,參會人員要及時將會議精神傳達到位,并及時將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報送相關部門。
二、嚴格上班紀律和值班制度
(一)所有干部職工要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中途脫崗、隨意串崗,工作期間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上班時間打牌、下棋、打麻將、炒股票、玩電腦游戲或到歌舞廳、洗浴場所休閑娛樂的一律免職或解聘,并扣發全年綜合績效獎。
(二)認真落實值班工作各項制度,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節假日、雙休日、“特防期”必須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并有一名領導在崗帶班。領導干部和值班人員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三、嚴格執行干部職工請銷假制度
(一)不能按時到崗及離崗外出或不能正常在崗工作半天以上的,均須履行請假手續。
(二)請假一般采取書面方式,特殊情況可采取電話、短信方式,經批準同意后方可外出。以電話、短信形式請假的,事后須補辦手續交辦公室備案。凡未辦理請假手續一律按曠工處理。
(三)公司主要領導請假按縣委、縣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四)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請假三天以內(包括三天)由主任(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由黨組書記審批,請假條交辦公室備案。班子成員外出學習、考察,由黨組書記和董事長批準并按縣委、縣政府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五)各部(股)室干部職工請假,半天以內向部室負責人請假,并報辦公室備案。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包括三天)經分管領導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由黨組書記審批,請假條交辦公室備案。
(六)返崗后,要在一個工作日內按銷假程序進行銷假。
(七)婚假、產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四、違紀處理與責任追究
(一)按年度計算,事假超過30天者,年終扣發綜合績效考核獎500元,本年不得評先評優。曠工三天以上者,扣發全年綜合績效獎,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紀律或其他處分聘用人員實行解聘處理。
(二)嚴格執行市縣作風大整頓有關規定,凡被上級作風建設督查組查實一次遲到、早退或曠工者,年終扣發當事人綜合績效考核獎每次200元,扣發分管領導綜合績效考核獎每次100元,并取消當事人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凡被上級作風建設督查組一年內通報兩次,屬于聘用人員的直接辭退并扣發當年全年綜合績效獎,屬于正式在編人員的扣發當年全年綜合績效獎。
(二)公司紀檢組和辦公室負責日常考勤,不定期對公司工作紀行進行督查,每月匯總通報一次,遲到早退者扣發綜合績效考核獎50元。
(三)對違反外出、會議和重大活動請銷假、考勤紀律的,一經督查查實,將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肅會紀改進會風的通知》(湘政辦函〔2011〕65號)、《郴州市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作風問責暫行辦法》(郴辦發〔2012〕2號)和《中共桂東縣委桂東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嚴肅考勤紀律改進工作作風的通知》(桂辦字〔2014〕23號),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等組織處理;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影響或嚴重后果的,給予紀律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同時追究分管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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